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而马某某因未参与具体加害行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均13周岁)与被害人王某某(亦13周岁)存在矛盾。经张某某提议,二人多次共谋杀害王某某并平分其财物。张某某选定一废弃蔬菜大棚为作案地点,并提前挖坑准备。2024年3月10日,张某某将王某某骗至现场,途中李某告知马某某(13周岁)作案计划。在大棚内,张某某持铁锹杀害王某某,李某协助控制,马某某则离开现场。事后,三人逃离现场,并将王某某尸体掩埋。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虽作案时未满14周岁,但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张某某为主犯,李某为从犯。马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未参与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故不予刑事处罚。经评估,马某某将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新闻链接
案件时间线回顾
-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遇害。
- 2024年3月11日,涉案的未成年嫌疑人被全部抓获。
- 2024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将三名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案件进展相关通报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确认三名嫌疑人在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但故意杀人致被害人死亡,情节恶劣,应追究刑事责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三名嫌疑人追诉。
2024年3月17日晚,河北邯郸市肥乡区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初一学生王某某遇害,涉案嫌疑人已被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预谋作案、分两次挖坑埋尸
警方表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挖坑。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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