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全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全解析

底朗宸 2025-01-03 未命名 455 次浏览 0个评论

当许多患者或家属在医院遭遇出乎意料的治疗结果时,他们往往首先会怀疑是否发生了医疗事故。例如,输液后休克甚至死亡,手术后大出血再次需要手术,患者不明原因死亡,或是治疗效果不佳,这些情况都可能引发对医疗事故的疑虑。

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导致患者智力、身体发生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病情加重或死亡,从而产生额外的生命财产损失。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全解析

那么,如何认定医疗事故呢?

医疗事故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只有各地各级医学会才有资质进行认定,而且认定医疗事故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要件。

1. 怀疑医疗事故时,必须出现不应有的损害结果,如患者的精神、身体出现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病情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例如,过敏性休克后病情得到控制,未留下后遗症,或术后出血经再次手术止血,未切除新的器官组织,未产生出血过多引起的不良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2. 怀疑医疗事故时,应立即封存病历、相关药品、医疗器材,无论是纸质病历还是电子病历,都应第一时间封存,尽早固定证据,避免医院篡改病历导致患者一方举证不利。

3. 遇到不明原因的死亡时,如医院建议尸检,为顺利维权,应听从医院建议申请尸检,且尸检必须在7天的时间窗内完成,否则可能无法得出尸检结论,造成鉴定费的浪费,影响举证。

4. 要认定医疗事故,必须通过法定程序。首先,需向当地卫健委申请,由卫健委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一般不会受理单方面的申请,需医患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病历资料。任何一方未提交病历资料,医学会将裁定责任,并在日后起诉中造成举证不利。

5. 医学会受理后,将出具受理通知书,一般一个月左右会安排开听证会。听证会要求医患双方提交书面陈述意见。由于病历繁多而复杂,鉴定专家往往没有太多时间逐字阅读分析,因此,简单专业的陈述词是鉴定专家了解医疗过程、有无医疗过错的关键。鉴定专家不会忽视患方陈述词中列举的医方过错,并在鉴定结论中答复。因此,请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撰写听证会陈述词至关重要,并考虑委托专业律师参加听证会。

6. 一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出具后,医患双方如不认可鉴定结论,都有权利申请上一级医学会鉴定。如对市医学会鉴定结论不认可,可申请省医学会鉴定,程序与前一次鉴定相同。

7. 卫健委或司法机关并非对所有医疗事故都进行惩罚,只有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时才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大多数医疗事故最终是民事赔偿。

8. 对于双方都认可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继续下一步维权,可调解,也可直接起诉。大多数调解不成则起诉,但无论哪种维权程序,都将相对简化,医方失去了拖延推诿的借口。

9. 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同时,可申请医疗期、护理期、营养期、伤残鉴定、后续治疗费等鉴定,避免只做医疗事故鉴定后需再次鉴定上述内容,节省时间精力。

10.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满足上述定义中的各个要件:产生不应有的医疗损害,医方存在违法违规、违反医疗常规导致的过错行为,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全解析

最后,希望广大患者朋友在遭遇可疑的医疗事故时,能以冷静、合法的方式维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顺利完成司法程序。同时,对医院保持信任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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